漯河注冊公司、代理記賬選擇企常青,企常青是一站式工商財稅服務平臺,為漯河地區中小企業提供注冊公司、代理記賬、財稅咨詢等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工商及企業財稅問題。
漯河注冊公司服務
注冊內資公司、注冊外資公司、研究院公司注冊、注冊合資公司、集體所有制公司注冊、注冊個人獨資公司、注冊分公司和子公司、集團公司注冊、企業核名、國家局核名、疑難公司核名、個體戶登記注冊
漯河代理記賬服務項目
代理記賬、企業建賬、納稅申報、稅控托管、稅務籌劃、工商年報、稅務解協查、審計咨詢、驗資咨詢、稅務籌劃咨詢、出口退稅
漯河其他工商財稅服務
企業變更、股權轉讓、提供注冊地址、解除異常、公司轉讓及收購等服務
漯河招商政策優勢
一、獎勵機制
(一)對中介人的獎勵
1.對引進外來投資者來漯直接投資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項目(含1000萬元人民幣)或年繳納稅款500萬元以上的流通企業、且兩年內投產經營的,按投產后3年內所產生的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省級以下留成部分(扣除地方政府給予的優惠部分)的10%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由項目歸屬財政支付。對新引進的獨資或合資社會事業項目和外來投資者重點在我市興建的基礎設施建設、市政建設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額或工程實際投入決算的0.6%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由項目單位歸屬地財政支付。
2.對漯河市以外其他組織促成有一定規模的產業落戶我市的,給予長效獎勵:項目投產之日起,5年內所產生的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扣除地方政府給予的優惠部分),由引資方與受益方按5:5的比例進行分配,以后全部歸受益方(或引資方與受益方共同協商確定具體年限和比例)。
(二)對市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駐漯單位的獎勵
對成功引進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項目(含1000萬元人民幣)或年繳納稅款500萬元以上的流通企業項目的單位給予一定獎勵:
1.稅收分成。項目投產之日起,5年內所產生的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省級以下留成部分(扣除地方政府給予的優惠部分)的40%上繳市財政,市財政拿出上繳部分的70%獎勵引資單位。
2.年終考核。對于成功引進項目的單位,年終按照《漯河市縣級領導班子工作實績綜合考核評價辦法》給予加分(具體加分標準按市考核辦制定的為準)。
3.政治待遇。對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的單位,在評先評優方面優先;對在引進項目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有關工作人員,除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記功、 優先授予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外,在干部任用方面優先。
(三)對各縣區、經濟開發區的獎勵
鼓勵各縣區、經濟開發區在招商引資中打破行政區域界限,按照全市統一規劃,充分利用區域經濟特色優勢,大力發展“飛地經濟”,集約利用土地,提升資源配置效率,促進產業集聚,實現區域內經濟的相互補充、互惠共贏、共同發展。對成功引進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5000萬元人民幣)項目,且項目落戶到經濟開發區或其他縣區的,給予長效獎勵:
1.稅收分成。項目投產之日起,5年內所產生的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省級以下留成部分(扣除地方政府給予的優惠部分)的60%,由受益財政上繳市財政后,全額獎勵引資縣區(或引資方與受益方共同協商確定具體年限和比例)。
2.當年利用市外資金、合同利用外資、實際利用外資等有關招商引資目標考核的指標按引資方與受益方5∶5的比例分配,次年及以后的增資額全部納入受益方統計。其中項目開工建設2年內固定資產投資額全部納入引資方統計。
(四)對項目單位給予的獎勵
對世界500強或者國內500強企業在漯設立區域性總部的,或者市場前景好、帶動能力強且投資總額在億元以上的高科技產業項目,市政府一次性獎勵企業300萬元;積極吸引跨國公司、知名企業、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漯設立研發機構,經認定為國家級和省級研發機構的,市政府分別給予一次性200萬元、100萬元的項目資助。
咨詢電話:40067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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