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開發票風險與注意事項
- 企業服務 發布于 2021-03-29
- 分類:代理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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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開能夠解決個人所得稅過高以及企業缺少進項發票等問題,個人需提供身份證、相關合同或協議、銀行流水等材料,就可以申請自然人代開業務。自然人打開發票存在一些風險,如果不注意的話,可能會對個人造成不利的影響。那么,自然人代開發票有哪些風險呢?在辦理業務過程中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接下來企常青為您整理解答:
一、自然人代開發票的風險
自然人代開發票適用1%增值稅征收率,本文章提示自然人代開發票一定要注意三個風險點!
風險一:注意不要變名代開,否則屬于虛開。
好多企業本來是支付了自然人勞務費,卻讓自然人代開裝修費的品名,違背了業務的真實面目。
參考: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風險二:注意自然人代開發票的地點。
自然人代開發票應該在貨物銷售地、勞務發生地、服務提供地、工程施工地,不得隨意找個地方就開具,否則屬于無效憑證。
參考:1.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關于增值稅納稅地點第(三)項規定,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非固定業戶應當向應稅行為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其他個人提供建筑服務,銷售或者租賃不動產,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應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自然資源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風險三:注意自然人代開發票是否由支付方履行扣繳個稅的義務。
自然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申請代開發票的,在代開發票環節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
代開發票單位(包括稅務機關和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開發票的單位)在發票備注欄內統一注明“個人所得稅由支付人依法扣繳”。
參考:《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第六十九條,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二、自然人代開發票注意事項
國稅機關、地稅機關使用新系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六聯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五聯票。
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銷售方開戶行及賬號”欄填寫稅收完稅憑證字軌及號碼或系統稅票號碼(免稅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可填寫)。
國稅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筑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在發票備注欄自動打印“YD”字樣。
綜上,申請代開發票一定要具有真實性,并嚴格按照發票管理辦法開具發票,我們不僅要對發票的用途嚴格把關,還要仔細檢查發票上的內容,這樣才能有效降低代開發票的風險,及時避免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三、自然人代開發票常見問題
1.代開發票的流程是怎樣的?
答:分三步。第一步登陸深圳國稅網站,進入辦稅服務-辦稅區-代開發票錄入模塊,第二步按要求填寫代開發票內容,保存并打印代開發票申報單,第三步帶齊相關資料到稅務局前臺或辦稅服務廳的自助機上代開發票。
2.代開發票要帶什么資料去稅務局辦理?
答:(1)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②稅務登記證副本。
(2)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①《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②稅務登記證副本。
(3)代開通用機打發票:
①《代開通用機打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②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報送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④每日申請代開通用機打發票金額(價稅合計)累計超過10萬元的,提供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及復印件。
3. 代開發票是不是都要扣增值稅?
答:按季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同時預繳增值稅稅款;代開普通發票的,在一個季度內累計開票金額(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超過9萬元的,在超過9萬元的當次,一并就累計代開普通發票的銷售額計算預繳稅款(季度銷售額低于起征點9萬元免稅代開)。
零散稅收納稅人中的個人代開普通發票起征點為單次/日500元。
4.代開發票預繳稅款的比例是多少?
答: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城市建設維護稅(增值稅*7%),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2%)。自然人(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及外籍人員)代開發票還需同時代征個人所得稅(不含稅銷售額*1.5%)。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當季累計開票銷售額超過9萬元時,將一次性補征應繳的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5.代開發票可以刷卡繳稅嗎?
答:在辦稅服務廳窗口代開發票的納稅人,可以刷卡預繳稅款。
6.按項目免征增值稅的業務能否代開專用發票?
答:不能。若要代開專用發票,需先申請放棄免稅,一旦放棄免稅,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
7.持外地身份證的個人,能以個人名義到當地的國稅局代開發票嗎?
答:可以,自然人代開發票不受戶籍限制,均可代開。
8. 新成立的小規模納稅人,買了和一般納稅人一樣的稅控設備,還可以去稅局代開普通發票嗎?
答:可以,無論是否購買了最新的稅控設備,小規模納稅人都可以去稅局代開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
9.本月在國稅網站上申請了代開發票,有文書號,可以下個月再去稅局自助機代開嗎?
答:可以,但是建議當月過來代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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