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轉股工商稅務變更登記
- 企業服務 發布于 2020-11-30
- 分類:公司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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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轉股的意思是把債務、債券關系變更為股權,變更完成后,原來的還本付息就轉變為按股分紅。債轉股需要到工商和稅務部門辦理變更手續,那么債轉股的工商稅務如何辦理變更登記呢?接下來,企常青為您整理相關內容,幫助您解答疑惑。
一、企業在準備債轉股登記資料清單時,至少應準備以下資料:
1、債轉股合同;
2、股東會審議債轉股決議;
3、股東會確認債權作價出資金額決議;
4、驗資報告;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7、債權轉股權承諾書/裁判文書/和解文書等。
二、債轉股的出資方式登記是什么?
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將債權轉股權對應出資的出資方式登記為“債權轉股權出資”。
三、債轉股稅務處理方式
1、一般性稅務處理方式
(1)發生債權轉股權的,應當分解為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
(2)債務人應當按照支付的債務清償額低于債務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所得;債權人應當按照收到的債務清償額低于債權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
(3)債務人的相關所得稅納稅事項原則上保持不變。
2、特殊性稅務處理
- 特殊性稅務處理應滿足的條件
(1)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
(2)企業重組后的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重組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
(3)重組交易對價中涉及股權支付金額,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
(4)企業重組中取得股權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重組后連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
- 特殊性稅務處理方式
企業發生債權轉股權業務,對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暫不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以原債權的計稅基礎確定。企業的其他相關所得稅事項保持不變。
四、債轉股違法登記要受到什么處罰?
(1)公司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辦理債權轉股權登記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債權人、公司以及承擔評估、驗資的機構違反《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本辦法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罰。
(3)債權轉股權的公司登記信息,公司登記機關依法予以公開。對下列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結果,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向社會公開:
A、債權人、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的違法行為;
B、承擔評估、驗資的機構因債權轉股權登記的違法行為。
前款受到行政處罰的承擔評估、驗資的機構名單,公司登記機關予以公示。
(4) 對涉及債權轉股權違法行為的債權人、公司以及承擔驗資、評估的機構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及時予以記錄,實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
上述內容就是有關“債轉股工商稅務變更登記”的介紹,債轉股的工商稅務登記方式復雜很多,建議在專人協助下辦理,以便減少更多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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