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注冊經營范圍
- 企業服務 發布于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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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經營范圍怎么寫?企常青為您整理基金公司經營范圍:
參考1:
出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與創業投資管理企業;代理其他創業投資企業等機構的創業投資業務;創業投資咨詢業務;為創業企業提供企業管理服務業務;創業投資業務;企業間資金融通業務;企業收購與兼并重組;金融投資;資產租賃;融資租賃及相關業務。
參考2:
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經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參考3:
基金設立,基金業務管理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參考4:
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從事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參考5: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受托管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從事投融資管理及相關咨詢服務、金融產品研發(不含金融業務經營)。(以上經營項目涉及行政許可的,須持行政許可證經營))
參考6:
許可經營項目是:基金管理業務,發起設立基金,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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