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種核定概述
納稅人在申請領用發票之前需要到稅務機關進行發票票種核定。已辦理發票票種核定的納稅人,當前領用發票的種類、數量或者開具額度不能滿足經營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調整。
票種核定所需資料
1.公章
2.發票章
3.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4.法人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
5.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
票種核定報送資料
1、《納稅人領用發票票種核定表》1份
2、加載統-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件原件
3、發票專用章印模(首次核定時提供)
4、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
票種核定辦理流程
1、納稅人提交資料
2、核對資料
3、齊全,審核反饋結果
4、不對,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
填表說明:
發票票種核定申請表是初次購票前及因經營范圍變化等原因,需增減發票種類數量時填寫的。
1.本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設置。
2.適用范圍:本表適用于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用手續時使用。
3.填表說明:
(1)身份證件類型:是指購票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能證明經辦人身份的證件;
(2)發票種類名稱:根據《發票種類代碼表》的“名稱”列填寫,詳見附件;
(3)申請發票票種核定操作類型:填寫增加、變更或刪除;
(4)購票方式:填寫驗舊購新、交舊購新、批量供應或其他。
4.本表一式一份,由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票種核定費用及時間
(新設立的企業)票種核定1200;需要10個工作日左右。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3.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票種核定可即時辦結。
4.電子發票只發放電子數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5.納稅人申請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還需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