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伙公司
合伙企業一般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聯合經營的企業,合伙人共同分享企業所得,并對營業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它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經營,其他合伙人僅出資并共負盈虧,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經營。
設立合伙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伙協議;
(三)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冊合伙公司對注冊資金有要求嗎?
合伙企業的注冊對資本沒有明確要求。《合伙企業法》僅籠統地規定合伙人有出資義務和出資方式,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并沒有像公司法那樣規定合伙企業必須由全體合伙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認繳出資額(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和出資期限。
合伙企業注重的是合伙人,簡單而言就是注重人合,對資本的依賴不是很強,且其中會有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故并未規定最低注冊資本。
普通合伙企業注冊流程
1、咨詢后領取并填寫《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指定(委托)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2、遞交名稱登記材料,領取《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3、按《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確定的日期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經營范圍涉及前置審批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4、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后領取《受理通知書》;
5、按《受理通知書》確定的日期交納登記費并領取執照。
合伙企業注冊需要準備的資料
1、合伙企業登記(備案)申請書;
2、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3、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對各合伙人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4、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提交全體合伙人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委托書及其身份證明;
5、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6、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7、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委托書;
8、主要經營場所證明。